负责统筹协调学院的组织、人事工作,抓好学院人才队伍建设。承担学院干部管理、党建、机构编制、外事、师资、工资福利、计划生育、医疗保障等工作。
(1)负责学院各项组织人事工作。制定组织人事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。
(2)负责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。负责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及相关管理工作,协助上级党委进行副处级以上干部选拔任用及相关管理工作。
(3)负责学院干部管理工作。负责干部队伍建设,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。
(4)负责学院编制管理工作。负责各部门机构设置、人员编制及岗位设置。
(5)负责学院人事管理工作。负责各类人员的聘任、调整、考核和管理,负责办理人事调动、招聘、录用、人才引进、退休手续等,承担社会保险、奖惩、考勤等工作,负责出国(境)计划和政审管理。
(6)负责学院工资福利管理工作。负责办理工资定级、调整、变动等工作,负责制定各种津补贴标准、课酬标准,承担工资计划统计工作。
(7)负责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工作。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,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、聘任管理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任教师、兼职教师、兼课教师的各项管理工作。
(8)负责学院党建工作。负责学院各级党组织的建设及管理,负责党员管理以及党员教育工作。
(9)负责学院其他人事管理工作。承担学院人事档案管理及计划生育管理、公费医疗管理等工作。
(10)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。